敬告:虚拟货币‘挖矿’ 活动属于非法活动

创建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3-04浏览次数:7139


     近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向市民发布了提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虚拟货币“挖矿”属于国家淘汰类产业,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面临断贷、断电、断网以及信用风险并承担法律责任,有关人员将一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自行承担。

    同时,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还通过短信等方式向市民发送了该提醒。

    据了解,今年1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八)其他”中增加第 7 项,内容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201/t20220110_1311640.html?code=&state=123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cddrc.chengdu.gov.cn/cdfgw/fzggdt/2022-03/01/content_ca0593c6a1b2456bb7889b02d4c1470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