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华大学校园网综合布线系统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校园网综合布线系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校园网综合布线系统建设和管理,保护已建设综合布线系统不受损坏、新建综合布线系统能正常开通使用,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和数字化校园建设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校园网综合布线系统主要指包括校园网光缆管道、网络汇聚机房、配线间、光纤、网络交换设备、安全设备及其配件、机柜、网线、信息点、模块等学校的网络实体资产。校园网综合布线系统的维护管理、新增、改造、修缮等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 学校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综合布线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负责校园网综合布线系统的规划与建设;
负责校园网综合布线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
负责校园网综合布线系统的改造,修缮;
提供校园网综合布线方案的审定、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做好校园网综合布线系统新建、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为校园网新入网布线系统提供接入服务。
第四条 各学院、部门内部的网络综合布线系统设施安全由所在单位负责,各单位主要职责为:
负责本单位所属场地网络设施及线路的物理安全;
负责本单位所属场地布线系统新建、改造、修缮的申报;
配合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完成在布线改造项目中的协调、实施、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 综合布线流程
第五条 校内各单位通过“西华大学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网络改造申请》表单,备注清楚申请事由。流程发起后经单位领导审批,提交到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
第六条 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事项安排人员到现场调研后确定改造方案,待方案经申报单位同意确认后联系综合布线公司施工。
第七条 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全程参与改造项目,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工作;改造完成后,由综合布线申请单位及网管中心共同完成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后,综合布线申请单位在流程单上确认,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将改造后的布线系统接入校园网并形成网络相关资料存档。
第四章规章制度
第八条 校园网综合布线系统使用单位和个人应主动保护校园网设施,不得擅自改造、迁移以及对设备进行操作。如造成破坏除责令其复原、赔偿损失外,还将进一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性质严重的网络信息中心将停止对其提供网络和信息服务,待整改完成后,由责任单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提交到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整改验收合格后恢复其网络服务。
第九条 对涉及各校区建筑的重大改造,相关部门应及时与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沟通,以便网管中心提前做好校园网线络和设施的规划调整,保证校园网用户的正常使用。
第十条 各单位需要对楼宇内部进行装修、改扩建等工程时,应保护好已有网络布线系统。对已有布线系统有影响的工程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网管中心对其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核同意后方能投入施工,施工完成后经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验收合格后,对其提供网络及信息服务;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布线工程,须整改合格后再接入校园网。
第十一条 各单位自建内部局域网布线系统,需提前将网络改造方案报送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实施过程中网管中心提供相应技术支持;施工完成后经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验收合格后,对其提供网络及信息服务及布线系统的管理、维护等工作。对在室内、室外私拉乱接的线路,网管中心有权进行取缔,因此造成的网络中断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 新建楼宇的网络综合布线系统由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进行规划,设计方案经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审定后方可实施。楼宇布线系统建设完成后,由工程主管单位会同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组织验收,并出具经各方签字认可合格的验收报告。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楼宇布线系统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前,施工方必须向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完成网络布线系统及维护资料的移交,验收移交按照国家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原《西华大学校园网楼宇布线系统建设与管理办法》(西华行字﹝2020﹞272 号)文件废止。